财务处关于2023年寒假期间各类酬金和绩效发放时间安排的通知

财务〔2023〕5号

财务处关于2023年寒假期间各类酬金和绩效发放时间安排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3年寒假时间从1月15日起至2月18日止。寒假期间,各类酬金和绩效发放时间安排如下:
一、原定于每周二、四导盘发放的学生助研津贴、校外人员劳务费、慰问金和公费医疗报销款等,导盘发放时间调整为1月18日、30日和2月8日、16日。
二、原定于每周四导盘发放的院系(部门)绩效和科研绩效,导盘发放时间调整为1月18日、30日和2月16日。
三、开学后恢复原定导盘发放时间。
薪酬门户的提交审批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为保证顺利发放,请各单位及时完成提交和审批流程。逾期无法完成的,请在次月1日起继续完成相关流程操作。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