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秋季学期新生注册通知

现将2020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0年9月10日为2020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

二、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通知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须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注册前审查主要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一致。

(2)所有研究生新生均须符合录取专业的报考条件,以下方面在复试录取时无法审查,注册前须重点审查。已经有获得相关证书资格但未能及时取得相关证书的新生,须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且医学临床学科的学术学位各专业(1002临床医学、1003口腔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只接受授医学学位专业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②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到时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医学临床学科的学术学位各硕士专业(1002临床医学、1003口腔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只接受授医学学位专业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直博生,本科学位须为医学学士。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硕博连读和直博生)报到时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且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临床医学,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硕士专业须是口腔医学,并获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学位。

④应届硕士录取为临床专业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报到时须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在报名或入学考试中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

(4)录取手续及程序合乎国家招生规定,录取资格真实合法合规。

审查合格的研究生新生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院将于2020918日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新生的网上注册(超过预定时间新生注册系统关闭)。

三、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处理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新生,应当在报到日之前通过学院、直属系、中心、附属医院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研究生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情形和程序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在新生入学后的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的内容及相关规定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4.学院将在2020年9月24日前将放弃入学资格名单、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取消入学资格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以便研究生院及时对存在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等情形的研究生新生作相应的学籍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