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本科2018-2020级: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安排,经学院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审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1学年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办法
2020-2021学年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依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参考规定:
1.《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https://portal.sysu.edu.cn/#/news/detail?newsId=000000006c702c20016d3ed4...)
2.综合测评加分标准参照《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http://seit.sysu.edu.cn/node/1935)与《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综合测评加分的各项材料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认定程序
1、各年级在青年教师辅导员老师指导下按照《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与《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规定成立综合测评初审小组,依据文件进行评定;
2、各班按照《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与《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和证明材料至班级评审小组;
3、班级评审小组对各项材料完全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形成综合测评成绩,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4、个人对评定结果若有异议,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逐级提出咨询或意见,学院不受理匿名质询或意见。
咨询电话:020-39943317 (林老师),电子邮箱:linyq89@mail.sysu.edu.cn
三、截止时间
除学校规定的提前申报的奖项外,各项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在2021年9月26日中午12:00前交至各年级负责青年教师辅导员处,各班级除提交齐全的申报材料外,还应按相应格式填写上报材料和电子表格提交给本年级青年教师辅导员。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