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层领导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大党组发〔2018〕73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大人力资源〔2018〕17号)精神,我院定于2019年1月3日上午9:00-11:00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有关考核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包括12月31日)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合同聘用人员,不包含考核通知(中大人力资源〔2018〕17号)发布前离职的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18年度考核时间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其中:
(一)2018年退休人员,考核时间段为2018年1月1日至其在岗的最后一个月。
(二)2018年入职人员,考核时间段为入职时间至2018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等级和标准
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中大党组发〔2018〕73号文执行。
事业编制人员、合同聘用人员年度考核按中大人力资源〔2018〕17号文执行。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 长:莫华、邓少芝
成 员:余思远、陈弟虎、龙云亮、王琅、陈军、张东、陈晖、刘飞、夏明华、谢德英
(二)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院的年度考核工作,以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组织考评三种形式进行。
(三)考核工作组织
1.个人自评
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表》,按照评价内容和评价要点,对本人在考核年度内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客观的总结评价,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注:考核范围内教职工(不含中层领导人员)请于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2日登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填写《年度考核表》并提交。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地址:http://uems.sysu.edu.cn/hrs/login.jsp。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或从系统的“年度考核”模块中获取。
2. 民主评议
(1)考核范围内教职工(不含中层领导人员)分组进行工作总结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并给出推荐考核等级和按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15%的比例推选出年度考核优秀等级人员。该项工作于2019年1月2日前完成。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1。
(2)中层领导人员民主评议以召开全院教职工会议方式进行。2019年1月3日上午9:00-11:00召开学院年度考核会议。
根据中大党组发〔2018〕73号文的要求,中层领导人员进行述职述廉,并对中层领导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根据中大人力资源〔2018〕17号文的要求,对党政管理人员进行服务对象等测评。
中层副职领导人员民主测评结果、党政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等测评结果、各分组述职情况汇总表提交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3)光电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人员由国重室单列考核,结果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4)各科研团队利用科研经费、自筹经费聘用的合同聘用人员,由团队参照学校考核文件及人员聘用(劳动)合同自行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优秀”等级人员比例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报学院,由学院统一报学校。
3. 组织考评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对象自评和民主评议的结果,对其年度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议。
单位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由学校统一考核的学院党政正职领导,不计入单位优秀比例计算基数。各分组因舍入计算有可能导致全院优秀人员实际比例超标或不足,由考核工作小组确定学院最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在学院宣传栏公示3天,并报送学校批准。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时间:2019年1月2日17:00前。
(二)材料:
1. 中层领导人员提交《中山大学中层领导人员2018年度考核表》。
2. 各分组提交学院《分组述职评议情况汇总表》(参考模板见附件2)。
3. 考核范围内教职工(不含中层领导人员)在学校确认考核结果后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打印《中山大学教职工2018年度考核表》,亲笔签名后提交。
注:上述材料均为纸质版,其中第2项纸质材料请各分组完成组内述职后按分组提交,第3项材料的打印和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地点:
学院党政办公室(107室)。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