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2025学年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2025学年度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评定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办法
2025学年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的遴选工作依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评选和推荐,主要参考文件:
1.《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5学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5〕95号)
2.《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5〕98号)
3.《中山大学2025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评选要求》(学校文件)
4.综合加分标准参照《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综合加分的各项材料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其中,国奖加分材料为注册学籍以来,评国奖未使用过的材料,均可使用。
二、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由导师审核签名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逾期不提交申请,视作自动放弃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2.班级成立奖助学金初审工作小组,由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以及2名学生代表组成,班长担任小组组长。初审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班级内公示。(班级审核结果仅作为专家评审参考,最终结果以专家评审为准)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选细则评定参评同学的综合加分。
4.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和等级,并在学院内公示。
5.学生有权对评选结果(不限于本人)提出复议要求。
班级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由本人向所在班级奖助学金初审小组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班级初审小组核实,如确实存在遗漏,则进行更正并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提交文字说明。
学院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核查并给予反馈。
咨询电话:
王老师,39943320,wangjj295@mail.sysu.edu.cn
陈老师,39943321, chenzj@mail.sysu.edu.cn
三、材料要求与截止时间
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奖学金申请表(请放于材料首页)、中山大学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加分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每一份加分材料都需要单独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说明时间、加分的分配等信息,否则加分无效),另外,国家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请单独交一份完整材料。
各项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在9月12日下午16:00前交至学院111办公室陈子静老师处。
四、奖助名额分配
有关研究生教育奖助金、国家奖学金与宝钢奖学金名额分配请参见附件5.《2025学年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奖助金名额、国家奖学金与宝钢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五、诚信警示
申请人需对自己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
- 《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5学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5〕95号)
- 《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5〕98号)
- 《中山大学2025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评选要求》
4. 《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5. 《2025学年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奖助金名额、国家奖学金与宝钢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6.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7. 《中山大学2025学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8. 《中山大学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
9. 《中山大学2025学年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
10. 《学术加分证明模板》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5年9月1日
附件5:2025学年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奖助金名额、国家奖学金与宝钢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研究生奖助金名额分配:
1.学术学位硕士生
年级 | 专业 | 一等奖助金 | 二等奖助金 | 三等奖助金 |
23级 | 光学工程 | 5 | 5 | 符合条件者 |
电路与系统 | 1 | 1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5 | 5 |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6 | 6 | ||
24级 | 光学工程 | 5 | 5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8 | 8 |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7 | 7 | ||
25级 | 根据《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推荐 |
2.专业学位硕士生
年级 | 专业 | 一等奖助金 | 二等奖助金 | 三等奖助金 |
23级 | 通信工程 | 5 | 8 | 符合条件者 |
集成电路工程 | 19 | 29 | ||
光电信息工程 | 5 | 7 | ||
24级 | 通信工程 | 5 | 8 | |
集成电路工程 | 21 | 31 | ||
光电信息工程 | 5 | 8 | ||
25级 | 根据《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推荐 |
3.博士研究生
年级 | 专业 | 校长奖助金(特等) | 一等助研金 | 二等助研金 |
21级直博生、22级 | 光学工程 | 2 | 符合条件者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0 |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3 | |||
电子信息 (生物与医药) | 4 | |||
23级 | 符合条件的23级博士生均可申请(3个名额) | 3 | 符合条件者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1 |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 | |||
电子信息 | 8 | |||
24级 | 光学工程 | 符合条件的24级博士生均可申请(2个名额) | 1 | 符合条件者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2 |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4 | |||
电子信息 | 7 | |||
25级 | 根据《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推荐 |
国家奖学金与宝钢奖学金名额分配:
奖项 | 年级 | 名额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 | 3 | 1.名额前标注“确”表示学院可确定推荐,标注“推”表示学院推荐,学校差额评定; 2.申请国奖成果截止时间:注册学籍阶段未使用过的材料均可用,具体请参照学校的通知; |
电子信息博士(包含生物与医药) | 4(确3,推1) | ||
光学工程博士 | 1 | ||
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 | 1 | ||
信息与通信工程硕士 | 2 | ||
光学工程硕士 | 2(确1,推1) | ||
电子科学与技术硕士(含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路与系统专业) | 2 | ||
电子信息(通信工程方向) | 1 | ||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工程方向) | 5(确4,推1) | ||
电子信息(光电信息工程方向) | 1 | ||
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 | 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全校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 全校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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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
1.每位学生当学年度最多只可获评一项奖学金。
2.捐赠奖助学金名额及奖励金额由捐赠方最终确定为准。